新手創業固然有許多事要學,可是勞工法例又長又悶,到底有哪些要點是老闆必定要知?418是什麼?支付不同種類的員工薪金又有何學問?在什麼情況下才能解僱員工?要是打算創業的你看得一頭霧水,那就馬上閱讀下文吧!
勞工法例:兼職滿418可獲福利
不少人也以為兼職員工不會獲得任何福利,就連不少老闆亦有機會觸犯勞工法例,那到底418是什麼?418其實是HR界的俗稱,該勞工法例條文全名為「連續性合約」,意思是指僱員獲同一僱主聘用超過4星期,每星期工作多於18小時,即可獲享員工福利,如有薪年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除此之外,員工每年均享有12日法定假日,而符合418條件的員工,只要受聘滿3個月,那他們的法定假日便會變成有薪假日。假如老闆要求該員工在法定假日工作,便必須在前後60日補假。要留意,僱主不可以薪金代替法定假日。要是僱主沒有合理理由解釋為什麼不讓員工在法定假日放假、事後補假或改放無薪假,一經檢控及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0。
創業時,不少老闆也可能會聘用長期兼職,以便管理人力資源成本,但在分配人手時,必須留意每星期工作不可多於18小時,否則便需要按勞工法例給予員工福利。
勞工法例:713下計少人工 小心誤墮法網
713又是HR界的另一俗稱,其實是指於2007年7月13日實施的《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雖然條例於2007年早已立法,但仍有不少僱主沒有按照713的方法計算員工薪金。到底713是什麼?其實背後的原理很簡單,就是對薪金的定義。根據條例,當中修正了對薪金的定義如下:
屬於薪金
- 所有報酬
- 收入
- 津貼
- 如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
- 小費
- 服務費
不屬於薪金
- 僱主提供的居所、教育、食物、燃料、水電或醫療的價值
- 僱主爲僱員退休計劃的供款
- 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佣金、勤工津貼或勤工花紅
- 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任何交通特惠的價值或僱員因工作引致的交通費用的實際開銷
- 僱員支付因工作性質引致的特別開銷而須付給僱員的款項
- 年終酬金或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每年花紅
- 約滿酬金 – 即完成或終止僱傭合約時所付的酬金
了解薪金的定義過後,我們便進入如何計算薪金的步驟。713是指不論哪一類員工,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僱員必須以過往12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所有假期的薪金,而非劃一除30天、該月的日數或工作天數去計算平均日薪。假如老闆沒有按713定義計算薪金,一旦被發現,便需重新計算所有員工薪金,再發放少給了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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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解僱須合理 最好附證據
我們經常聽到無理解僱,到底什麼是無理解僱?首先,我們要了解有哪些原因能解僱員工。根據勞工法例,以下為合理解僱的4個理由:
-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 行為不當
- 欺詐、不忠實
- 慣常疏忽職責
如符合以上條件,僱主便可即時解僱,並無須預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話雖如此,要是僱員故意「玩嘢」,告上勞工處,指僱主無理解僱,各老闆最好平常有記錄對員工的訓話和對話,如事態嚴重,應以電郵或書信發出通知,避免只以口頭溝通,否則屆時無法證明員工的表現符合以上四點。
但是老闆亦要注意以下4個情況,假如僱員因以下理由辭職,他們無須預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 受僱主苛待
-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創業做老闆學問多,每一點均需要大家小心處理,否則很容易便會誤墜法網。屆時需支付罰金事小,影響聲譽或公司事大。Reap會繼續與大家分析更多創業煩惱,與你一起成長,解決各種公司資金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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