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MPF聽得多,不少打工仔也曾接觸過,可以身為僱主,你又清楚了解此退休金計劃嗎?我們一起深入了解強積金條例,看看有哪些人受保證和供款方法。
強積金MPF是什麼?
由於香港人口老化,而預期壽命亦越來越長,為免未來人口需負擔大量退休人士的生活開支,世界銀行在1994年發表《扭轉老年危機:保障老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報告書,提出退休保障的三大支柱方案:由政府管理,用稅收資助的社會安全網、由私人託管的強制性供款計劃及個人自願性儲蓄和保險,而強積金制度便是退休保障方案的第二條支柱,即由私營機構管理的強制性供款計劃。強積金制度最終在香港於2000年12月開始推行,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
哪些僱員受強積金保障?
身為中小企,大家可能聘用實習生、兼職員工和合約工,以控制成本,因此了解當中的強積金規例就十分重要。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受僱人士均需參與強積金計劃:
- 18至64歲;
- 受僱期不少於60日(聘用的時間,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而非實際工作日數);
- 全職和兼職(包括暑期工)。
僱主有責任在員工受聘的首60日內,為員工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按時供款。要留意,強積金與《僱傭條例》的「418」無關,只要受僱滿60日,即使不符合418規定,大家亦要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有些人可能就會想,那我與員工連續簽署少於60日的短期合約,不就行了嗎?答案是不行的,此屬違法行為。
假如大家聘用以下獲豁免僱員,則無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 受僱來港工作,並留港不超過13個月的人士;
- 來港受僱,並受海外退休保障的人士;
- 獲強積金豁免證明書的職業退休計劃(即公積金)的成員;
但留意受僱來港工作的海外人士在工作簽證滿13個月後,選擇繼續留港工作,而又沒有任何海外退休保障,那在13個月後的第一天就不再獲豁免,僱主必須在60天內為他們參加強積金。如IANG簽證者的簽證有效期超過13個月,該員工亦不再獲豁免,做法與來港工作的海外人士一樣。
強積金供款詳情
強積金的供款亦有學問,首先大家可分為月薪和時薪。以月薪來說,假如你的員工月入低於HK$7,100,那他就不用供款,而僱主則無論如何也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薪金的5%。如月入HK$7,100或以上,那僱主和員工也必須供款,供款額同樣是薪金的5%,雙方亦設有每月供款上限HK$1,500。相比僱員和僱主,最大分別就是僱主不設免供款期,由聘用員工的第一日開始便要供款。而僱員的首30日和隨後首個不完整的糧期不需供款。舉例來說,假設員工在3月12日開始上班,出糧日為每月的最後一日,那他就不用為首30日3月12至4月11日和隨後不完整的糧期4月12至4月30日供款。
假如僱員按日或按周支薪,僱主須先以每日最低HK$280和最高HK$1,000來計算入息上下限,供款詳情如下:
入息 |
僱主供款 |
僱員供款 |
低於下限 |
入息 x 5% |
無須供款 |
介乎上、下限之間 |
入息 x 5% |
入息 x 5% |
超過上限 |
上限 x 5% |
上限 x 5% |
假如員工的時薪為HK$50,每天工作8小時,那她的週薪便是HK$400 x 7 = HK$2,800,那他的薪金便高於入息下限HK$1,960 (HK$280 x 7),又低於上限HK$7,000 (HK$1,000 x 7),員工和僱主均需支付入息5%的供款,即HK$140/星期。
2021年強積金供款上限
了解供款比例後,那MPF上限又是多少呢?雖說這個問題不是每個人也會遇到,但總會好奇到底強積金供款有沒有上限。現時,2021年MPF上限可參考下方表格:
支薪形式 |
相關入息 |
強積金供款上限 |
每月 |
HKD 30,000/月 |
HKD 1,500 |
每日 |
HKD 1,000/日 |
HKD 50 |
每週 |
HKD 7,000/週 |
HKD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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