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疫症,市道慘淡,不少僱主或Freelancer自僱人士也難以經營下去。政府因應疫情,推出了一系列補貼資助,而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第二期「保就業」計劃亦已推出,想知道如何申請或獲得截止日期提示?立即閱讀,了解更多。
保就業計劃是什麼?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業計劃旨在向僱主提供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第一期補貼已大致審批及放款,用以支付2020年6月8日的工資,而第二輪申請則於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接受申請。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必須承諾並保證:(一) 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二) 把政府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否則將會受罰。
保就業計劃:僱員申請資格
假如你是僱主,除了不具申請資格的機構外,一般絕大多數僱主均可參與保就業計劃:
只要員工是:
-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的「一般僱員」,即18至64歲並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的人士,而僱主有為該等僱員作強制性供款;及
- 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65歲或以上的僱員;或
- 已參與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 (例如職業退休註冊計劃) 的僱員
僱主即可為員工申請工資補貼。
但留意有部分人士不能申請保就業計劃:
- 僱主;
- 已參與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即18至64歲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的僱員,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少於60日;
- 強積金戶口在2020年3月31日後開設的僱員;
- 尚未繳清2020年5月7日或以前的強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費)的僱員;
- 已申請「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的持牌處所有關僱員;
-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僱員;及
- 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旗下專職為政府合約提供服務的僱員。
保就業計劃:自僱人士申請資格
假如你未曾在第一期計劃領取一筆過HK$7,500防疫抗疫基金資助,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已開設並未取消強積金戶口,即可在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申請資助。那到底「自僱人士」的定義是什麼?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自僱人士」是指以非僱員身分賺取收入,其有關收入是來自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是來自提供服務或從事提供服務的業務的人士。「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是指以「自僱人士」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而在其強積金供款紀錄文件中,一般會印有「自僱人士」帳戶等字句。要留意,以「僱員」身份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均不符合申請資格。如申請人有多於一個強積金,亦只可於計劃下申請一次一筆過HK$7,500資助。
如果你是校巴服務的校巴司機、學校私家小巴司機、保姆和旅遊服務巴士司機,並已接受教育局「校巴服務提供者資助計劃」津貼或旅遊事務署「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津貼,則不可申請保就業計劃。只有經營一車隊、一輛巴士、學校私家小巴、兼任司機或保姆者,並已有「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方可在保就業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
申請方法及資助發放時間
第二輪保就業計劃申請方法如同第一輪,只需到政府網站填寫表格,即可申請。但留意,填寫申請表格限時為六十分鐘,並不可儲存未完成的表格,大家可先按下表準備所需資料:
參與強積金計劃和的獲強積金豁免的僱主需填寫以下資料:
- 申請者 (公司/法團/機構/個人僱主)名稱及地址;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相關資料,除個人僱主外,申請者名稱必須與相關登記證資料相符;
- (強積金計劃參與者) 2019年12月1日或以後,所有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強積金受託人名稱、強積金計劃名稱及僱主註冊或參與編號;或
- (獲強積金豁免者)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名稱,其強積金豁免編號和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豁免編號;
- 選擇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任何一個月份,並計算「指定月份」的補貼;
- 收取工資補貼的香港銀行戶口資料;
- 獲申請者授權代表遞交申請的人士的姓名、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及
需提交以下文件:
- 收取工資補貼的銀行戶口編號及銀行月結單/銀行存摺/支票簿掃描副本;
- (強積金計劃參與者) 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顯示申請者於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所參與的所有強積金計劃的文件掃描副本,文件必須清晰顯示強積金受託人名稱、強積金計劃名稱及僱主的註冊/參與編號。如申請者於2020年4月1日或以後曾更改強積金受託人及/或強積金計劃、註冊/參與編號,申請者必須於網上申請表適當位置填寫相關資料及上載相關的強積金計劃證明文件;或
- (獲強積金豁免者)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5條發出的豁免證明書掃描副本;及
- 以申請表內的「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包括僱主為每名合資格僱員在「指定月份」實際支付的工資金額(就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而言,合資格僱員指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
- 商業登記證或其他機構登記證掃描副本;
留意所有文件的申請者名稱必需與文件上的資料相符,方當作正確資料。
自僱人士則需填寫以下資料:
- 申請者姓名、身份證號碼、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
- 強積金受託人名稱
- 強積金計劃名稱
- 收取資助的香港銀行戶口資料
並需提交以下文件:
- 收取資助的銀行戶口編號及銀行月結單/銀行存摺/支票簿掃描副本
- 任何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有關申請者「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結算單之文件掃描副本,上載的文件必須清晰顯示強積金受託人名稱、強積金計劃名稱及自僱人士參與編號
留意申請人名稱必須與文件上的資料相符,方當作正確資料。
僱主不論在第一期是否申請成功,如想申請第二輪保就業計劃,亦需重新提交申請。政府指大部分合資格並提供正確資料的僱主和自僱人士,可在提出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放補貼。而涉及職業退休計劃或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工資的僱主,則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放補貼。
資助額計算方法
計算補貼金額方法十分簡單,首先,大家需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選取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而曾申請第一期補貼的僱主亦可在第二輪時,重新選擇「指定月份」。僱主只需提供於「指定月份」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僱員人數及「有關入息」或工資,用以計算補貼。而「有關入息」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已支付或須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18至64歲的「一般僱員」的補貼計算方法為實際工資的50%,工資上限為每月HK$18,000,最高補貼額為每月HK$9,000。
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的補貼計算方法則較複雜。假如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 顯示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金額:按「指定月份」的實際工資的50%,工資上限為每月HK$18,000,最高補貼額為每月HK$9,000;
- 只顯示僱主的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金額,但沒有顯示相關僱員的工資金額:按「指定月份」的僱主自願性供款乘以十倍,最高補貼額為每月HK$9,000;
- 只顯示該僱主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但沒有顯示有關僱員的工資金額或僱主的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按「指定月份」65歲或以上的僱員人數計算,每人可獲每月HK$5,000;及
- 任何一名65歲或以上僱員的的工資補貼少於每月HK$5,000,亦可領取每人每月HK$5,000。
要留意,假如僱主同時需為18至64歲和65歲或以上的僱員申請補貼,他們的「指定月份」必須相同。而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營辦商僱主已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補貼,則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